200亩堆场场地平整
(项目编号:CFXJ-2023-ZB015)
一、磋商条件
磋商范围:200亩堆场场地平整包含:总平整面积133334㎡, 使用铲车平整全部区域,高低落差不大于40cm,戈壁料填充8400㎡,填充后平整压实,硬化2000㎡。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交付。
施工地点:新疆成飞新材料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1、响应人应是合法经营、诚实守信,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及施工相关资质文件;并有一定经济实力并具备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经谈判人资质审查合格后,方能取得响应资格;
2、响应人必须获得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3、响应人必须具有相关施工经验;
4、响应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或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企业的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响应人须提供关于以下情形的承诺或情况说明: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3)近三年涉诉情况。
10、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响应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元。
2、响应保证金提交方式:以银行转账或以应收货款为保证金(需提供保证金说明),响应人可任选一种。
3、提交时间和方式:响应人需在2023年11月4日12:00前提交响应保证金或响应保证金说明;响应保证金必须从响应人单位基本账户直接转(汇)入响应保证金至指定账户,账户如下:
公司名称:新疆成飞新材料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0051101040006326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昌吉国家高新区支行
4、响应保证金有效期:60天。
5、响应保证金的退还:谈判结果出来后,达成合作的响应人的响应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达成合作的响应人的响应保证金在磋商完成十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
七、响应文件递交及联系人